最新通知

关于开展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新晋研究生导师培训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4-05-28    点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规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思想品德、科学伦理、学术诚信的示范和教育作用,学校定于6月29日至30日开展2024年新晋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2024年新晋上岗的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包括由硕士生导...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规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思想品德、科学伦理、学术诚信的示范和教育作用,学校定于629日至30日开展2024年新晋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4年新晋上岗的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包括由硕士生导师新晋为博士生导师的教师)。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629-30日(两天)

地点管理教育综合大楼103报告厅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围绕研究生教育政策、导师师德建设、导师学术规范、导师指导能力与和谐导学关系五大模块设置内容,包括导师责任的认知与实践、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和答辩的指导、两类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与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指导的难点与对策、研究生心理危机的觉察与帮助等课程

四、报名办法

请各培养单位614周五前将参加培训的导师名单(报名表格样式见附件)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纸质版交到研究生院4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xwb@ccnu.edu.cn

五、培训要求

1.参训导师原则上不能请假。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华师行字[2019]164号)文件精神,未参加上岗培训的新聘任上岗导师不得招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导师务必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提出请假申请,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于6月14日前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并参加下一年度的新晋导师培训无故不参加培训者,取消下一年度的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

2.各培养单位如有其他需安排参加本次培训的教师,请研究生秘书提前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报名。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研究生院:赵雅玲(1983);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沈红云(6829)

                             研究生院    

教师教育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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