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关于开展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新晋研究生导师培训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3-06-06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规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思想品德、科学伦理、学术诚信的示范和教育作用,学校定于7月1日至2日开展2023年新晋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2023年新晋上岗的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包括由硕士生导师新晋为博士生导师的教师)。二、培训时间与地点时间:2023年7月1-2日(共两天)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规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思想品德、科学伦理、学术诚信的示范和教育作用,学校定于7月1日至2日开展2023年新晋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3年新晋上岗的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包括由硕士生导师新晋为博士生导师的教师)。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7月1-2日(共两天)

地点:南湖综合楼1楼报告厅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包括学习“二十大”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解读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政策法规、制度规定,研究生指导能力提升培训(立德树人、师德师风、分类培养、论文指导、科研与教学、业务流程等)。

四、报名办法

请各培养单位6月20日前将参加培训的导师名单(表格样式见附件1)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研究生院411室)。

五、其他说明

1.各学员原则上不能请假。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教师务必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提出请假申请,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于6月20日前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无故不参加培训者,取消下一年度的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

2.培训时间计入 “教师应参加每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政策规定的培训课时(见华师行字[2013]589号文件)。

3.各单位如有其他需安排参加本次培训的教师,请研究生秘书提前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报名。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研究生院:赵雅玲(1983);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沈红云(6829)

 

 

研究生院       

教师教育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6月2日      

 

附件【2023年研究生导师培训报名表(样表).doc】已下载